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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河北省高职单招考试一类和对口建筑类考试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3-02-22 16:13:39 作者:河北卫校网 来源: 阅读次数:

2023年河北省高职单招考试一类和对口建筑类考试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冀教学〔2022〕19号)和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及录取有关工作的通知》(冀教考院〔2022〕179号)文件精神, 2023年河北省普通高职(专)院校考试一类和对口建筑类专业单招考试工作由河北科技工程职业技术大学牵头组织实施,该大类涉及土木建筑、资源环境与安全和水利类所有专业,具体招生专业可咨询招生院校或以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现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省教育厅和考试院关于开展单独招生改革工作的精神,积极探索高职教育多元化选拔录取机制,选拔最适合接受高职教育、最适合高职专业学习和具有创新精神、专业潜质的考生进入高职院校学习,进一步优化生源质量,突出高职教育办学特色。落实联防联控责任,做好考试疫情防控工作,确保考生和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成立“2023年河北省高职单招考试一类和高职单招对口建筑类考试工作领导小组”,由相关院校领导担任组长和副组长,所有考试一类及对口建筑类单招考试院校领导均为单招考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职责:领导小组负责全面领导、部署和决策单招考试各项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二)成立“2023年河北省高职单招考试一类和高职单招对口建筑类考试工作纪检监察小组”,由相关院校领导组成,全程负责考试招生工作的监督检查,受理涉及违反招生政策、规定与纪律问题的投诉和举报,查处违纪违法行为,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设立2023年河北省高职单招考试一类和高职单招对口建筑类考试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河北科技工程职业技术大学招生就业指导处。具体负责该类单招考试各项工作的组织和实施。下设协调组、考务组、疫情防控组、命题组、阅卷组、信息组、录取组、后勤保障组和安全保卫组。

      (1)协调组

      负责组织协调考试单招院校、考点及各工作小组,共同组织完成考试工作。

      (2)考务组

      负责汇总考生缴费数据、考场的编排和落实、考务用品准备、确定监考人员及监考人员培训、文化素质考试和职业技能考试的组织等相关工作。

      (3)疫情防控组

      负责单招考试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的组织协调,监测考试组织期间考生及工作人员的身体状况并做好防控工作;负责及时传达上级疫情防控文件和精神,上报各考点防控信息;负责做好与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其他考点院校、各地教育局及卫健部门的沟通协调工作。

      (4)命题组

      负责文化素质考试试题和职业技能考试试题的命题和印制,制定科学合理的答卷评判标准。

      (5)阅卷组

      负责组织实施评卷工作。

      (6)信息组

      负责考生信息传递、考试成绩的录入、统计和报送。

      (7)录取组

      负责投档管理、录检联络、计划管理、录取系统管理及录取现场日常事务处理。

      (8)后勤保障组

      负责考试期间的物资、防控用品采购、生活保障及其他工作保障;负责发放防疫用品及考点消毒工作;负责对所有涉考人员进行卫生防疫知识培训。

      (9)安全保卫组

      负责试卷和题库转递、保管安全;负责提前与驻地派出所、交警联系,确保校园周边治安与交通畅通;负责考试期间校园及周边环境的安全保障;负责校内外车辆调度、管理、考试现场维持秩序等。

      各考点院(校)长为第一责任人,根据职责成立组织机构,明确责任分工,主动协调、积极争取当地教育、卫生、公安等有关部门的支持,并按照考试和防控要求,制定本考点考试工作实施方案和防控方案,按照考务实施细则内容规范严格组织实施。

      三、招生对象

      已通过2023年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报名,且符合所报考院校招生条件的考生。考生资格审查由招生院校负责。

      四、考试类选择及缴费

      (一)考生(含免试考生和退役士兵)报考及缴费时间:2023年3月6日9时至3月9日17时(全省统一时间)登录“河北省高职单招服务平台”(网址:http://hebgzdz.sjziei.com,以下简称“单招平台”)进行网上报考,报考结束后不再安排补报。考生报考时需准确填写本人录取通知书邮寄地址及联系电话。

      (二)选择考试类:高职单招计划分列为统考计划和对口计划。

      1.普通高中生和已取得高考报名资格的退役士兵,可选择考试一类进行报名考试,但不可报考对口计划。

      2.对口建筑类中职生考生可不选择考试类,默认参加高职单招对口建筑类单独招生考试;也可选择“考试一类”进行网上报考,与该类一起参加考试、录取。

      特别提醒:考生选择考试类后,系统将跳转到缴费页面,支付方式确定后,考试类等报考信息不得更改;如未确定支付方式,可返回修改考试类等报考信息。

      (三)缴费:考生选定考试大类后,根据系统提示,进入缴费界面,考生须按提示足额缴纳考试费。根据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制定河北省普通高考报名考试费标准的通知》(冀发改公价〔2020〕1851号)文件要求,考生依据参加考试科目的数量按照40 元/人·科的标准缴纳考试费。

      特别提醒:未按规定缴费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高职单招资格,缴费成功但不参加考试的不予退费。

      五、命题与考试安排

      (一)命题

      1.命题组成员:由中学阶段教育专家、院校专家组成命题组,采取封闭式命题方式。试卷的印刷、运输、保密等工作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考务安全保密工作规定执行。

      2.命题依据:文化素质和专业基础考试命题内容主要以国家发布的《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和学科课程标准为依据。考试一类考生职业技能考试命题内容主要依据相关专业的培养目标、职业能力、职业素质等要求命题;对口建筑类考生职业技能考试命题内容以教育部发布的中职专业教学标准中核心专业知识和技术技能为基本依据。

      (二)考试安排

      1.获取准考证时间和方式

      考生请于3月29日9时—4月2日17时登录单招平台(http://hebgzdz.sjziei.com)打印准考证。考生须持准考证、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和所需考试用品按时到达指定地点进行考试。

      2.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      
 
 
 
 
4月2日
 
上午(9:00-11:50)
考试一类考生:专业基础(物理)和 职业适应性测试
对口建筑类考生:专业能力测试和技 术技能测试
 
请携带三角板、直尺、圆规、橡皮 、2B铅笔
   
下午(14:30-16:30)
 
文化素质考试(语文、数学)
 
 
请携带2B铅笔和中性笔
      3.考试地点

      具体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考试前10天在河北科技工程职业技术大学招生信息网(http://zs.xpc.edu.cn/)公布考试地点。

      4.考试内容

      高职单招考试一类和对口建筑类考试分为文化素质考试和职业技能考试,总分为750分,其中文化素质考试满分300分,职业技能考试满分450分。考试一类考生职业技能考试由专业基础考试和职业适应性测试两部分组成;对口建筑类考生职业技能考试包括专业能力测试和技术技能测试。

      ①文化素质考试

      文化素质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两科,实行合卷考试形式,每科150分,共计300分。采取客观题型机读卡作答模式进行。考试时间共120分钟。

      考试一类考生,有语文和数学学考成绩的,文化素质考试成绩须使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折算替代,具体折算办法为A-130,B-110,C-90,D-70;E-50;没有学考成绩或者学考成绩不全的考生,须参加文化素质考试,如不参加文化素质考试,文化素质成绩为零。

      对口考生,必须参加文化素质考试。

      ②职业技能考试

      报考考试一类的考生职业技能考试包括专业基础考试和职业适应性测试两科,采取合卷考试方式,考试时间共170分钟。职业技能考试总分450分,其中,专业基础考试科目为物理,满分为100分,职业适应性测试满分350分。

      报考对口建筑类计划的对口考生,须参加职业技能考试。职业技能考试包括专业能力测试和技术技能测试两科,采取合卷考试方式,满分450分,考试时间共170分钟。其中专业能力测试满分为100分;技术技能测试满分350分。

      5.疫情防控相关要求

      请考生在考前及时关注河北省高职单招服务平台网站及河北科技工程职业技术大学招生信息网。

      六、评卷与成绩登统、公布与复核

      1.阅卷和成绩登统工作严格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要求执行,考试成绩供本大类所有招生院校使用。

      2.缺考处理:缺考考生缺考科目按0分处理。缺考考生能否被录取请咨询招生院校或查看招生院校单招简章。

      3. 考生于4月14日9:00点登录河北科技工程职业技术大学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zs.xpc.edu.cn/)或“单招平台”查询考试成绩。如考生对成绩有异议,请在4月14日15:00点前向河北科技工程职业技术大学招生办公室提出成绩复核申请(复核办法详见学院招生信息网),复核结果将于4月15日前通过电话告知的方式向考生答复。

      七、志愿填报和录取

      1.志愿填报


      考试类一经确定,不允许考生跨类填报志愿和录取。根据考生高职单招考试总成绩,按照报考考试一类、对口建筑类、退役士兵招生计划数的一定比例,结合生源等情况,分别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

      高职单招设集中志愿和一次征集志愿。每个志愿均实行平行志愿填报,考生最多可选择五所院校填报,每所院校最多填报六个专业,服从专业调剂的须勾选“服从专业调剂”选项。集中志愿填报时间为:4月17日9时至19日17时。征集志愿填报时间为:4月23日14时至24日12时,集中志愿未被录取的考生届时可登录“单招平台”查询缺额计划。考生须在规定时间登录“单招平台”,点击“志愿填报”按钮,按考试类填报志愿。

      考生应认真阅读河北省《高职单招报考须知》、各考试类考试实施方案以及各单招院校的招生简章,按规定和要求填报志愿。未通过“单招平台”报考的志愿无效。

      已被单招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含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和对口升学考试及录取。

      2.投档原则

      平行志愿投档按照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总分从高到低依次投档,考生总分相同情况下,按如下规则进行投档:

      ①报考考试一类计划的考生:按职业技能考试总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序;职业技能考试总分相同的,按语文、数学、专业基础、职业适应性测试顺序比较单科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如果所有单科成绩均相同,则全部投档,由招生院校择优录取。

      ②报考对口建筑类计划的考生:按职业技能考试总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序;职业技能考试总分相同的,按语文、数学、专业能力测试、技术技能测试顺序比较单科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如果所有单科成绩均相同,则全部投档,由招生院校择优录取。

      ③报考考试一类计划的退役士兵:按职业技能考试总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序;职业技能考试总分相同的,按专业基础、职业适应性测试顺序比较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如果均相同,则全部投档,由招生院校择优录取。

      3.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录取

      根据省厅冀教学〔2022〕19号文件规定,对于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可在规定时间内向报考院校申请免试,且只能申请与所获奖项相同或相近的专业。免试资格审查工作由考生报考院校负责。各报考院校要严格执行免试录取公示制度,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申请免试的考生也须于2023年3月6日9:00至3月9日17:00,登录“单招平台”进行网上报考并缴纳考试费。如考生被免试录取,且未参加考试的考生,则全额退回其所缴纳的考试费。

      4月20日前将拟确定免试录取考生的相关信息上传至“单招平台”,已完成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后期的高职单招录取。

      4.录取结果查询

      4月23日14时,考生可登录“单招平台”查询一志愿录取结果;

      4月26日9时,考生可登录“单招平台”查询二志愿录取结果。

      八、招生计划及简章

      2023年高职单招考试一类和单招对口建筑类的招生计划分开编列。招生计划可通过“单招平台”或报考院校网站查询,招生简章请登录报考院校网站查询。

      九、退役士兵招生录取

      退役士兵免于文化素质考试,须参加所报考的考试类牵头院校组织的职业技能考试。实行单列计划、单独划线、单独录取。

      已取得高考报名资格的退役士兵,于2023年3月6日9时至3月9日17时登录“单招平台”进行报考、选择考试类,并缴纳职业技能考试费。退役士兵考生须按本实施方案要求打印准考证,并在规定时间参加考试。退役士兵考生填报志愿时,只能填报与所报考考试类相对应的招生计划,不得跨类填报。其志愿填报方式及录取安排与其他考生相同。

      十、违规处理

      考试中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工作由牵头院校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33号令)进行处理。违规处理有关材料随考生成绩库一并面报省教育考试院。如发生考场管理混乱、有组织作弊等重大违纪舞弊行为,除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外,涉嫌触犯刑法等法律法规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十一、残疾考生便利申请

      高考报名时已申请合理便利并审核通过的残疾考生,在2023年3月20日前向考试一类及对口建筑类考试单招工作办公室提出合理便利的书面申请,由牵头院校确定能为考生提供的合理便利内容。

      十二、新生报到及入学复查

      新生入学3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对违反规定者将按有关规定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

      十三、考试办公室联系方式

      地 址:河北省邢台市信都区泉南西大街473号

      邮政编码:054000

      咨询电话:0319-2273053(兼传真)、2273675、2273676

      网 址:http://www.xpc.edu.cn/

      纪检监督电话:0319-2273247

      特别提醒:

      1.考试期间,应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及防疫安排。

      2.关于高职单招考试一类及对口建筑类的所有信息均通过河北科技工程职业技术大学招生信息网(http://zs.xpc.edu.cn/)网站发布,敬请广大考生及时关注。
考试一类及对口建筑类单招考试工作办公室

2023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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